環保署公告,未來網購物品包裝將禁用PVC材質,紙類、塑膠包材需添加一定份量的再生成分。環保署提供 其中,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處以上的中型業者,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; 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處以上的大型業者,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。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告訴中央社記者,正式公告將「到店取貨據點」納入, 主要是因為在預告的過程中,草案原敘述「一定規模」希望有更清楚的標準,因此參考各界意見而修正。 王嶽斌強調,相關規範主要是希望業者能自主管理,「將減重當成公司營運的DNA。」7月1日正式上路後, 也會再有宣導,接著將會請地方政府進行稽查,稽查的順序則是「由大到小」,會將有無自主管理納入查核重點, 若沒有設計自主管理的方式,就會對運送貨品進行抽查。王嶽斌指出,若是在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不合規範, 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;另外在企業年度包材減重率部分若未能達標,則會要求提出精進計畫。 環保團體擔心只看包裝重量比值,反而可能會讓更多業者改採用較輕的塑膠類材質。王嶽斌解釋, 公告規範中除了禁止使用PVC外,針對紙類、塑膠類包材有要求需添加回收紙90%、再生料25%, 再加上包裝重量比,對業者使用包材上達到限制的效果。